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369889841南京律师QQ群 南京律师事务所金牌律师免费在线咨询,律师团队在刑事、离婚、交通、房产、劳动等各领域拥有众多成功案例,南京律师咨询电话025-81980998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离婚证据是怎样取得的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11-12 04:29)     点击:775

离婚证据是怎样取得的?

(一)抚养费的证明——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。

(二)抚养权的归属证明——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,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

1、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;

2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随母方生活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随父方生活。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;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;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

3、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,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:

(1)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。

(2)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。

(3)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。

(4)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。

(5)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,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方一坤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涉外仲裁  国际贸易  海事海商  公司法务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方一坤律师,方一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方一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405882966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方一坤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南京律师 | 南京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方一坤律师主页,您是第49137位访客